问题 | 危险驾驶罪可以不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可以不判吗 对于危驾罪是否应当判处刑罚,需综合多个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普遍而言,若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较小,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被认定为非刑事犯罪并免于处罚:例如,血样中的酒精浓度略微超出醉驾规定的上限,并且未导致任何实质性的危害结果;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诚恳,积极配合调查取证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危驾罪是否应刑罚,需全面考量。 轻微情节、社会危害小者,如酒精浓度略超标准且未造成实际损害,且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配合,可认定为非刑事犯罪并免罚。 这一决定需基于具体案件的多因素综合判断。 二、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判多少年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之最严重惩罚仅限于拘役,并且拘役的时间范围由一个月以上延长至六个月以下。 因此,对于那些因危险驾驶行为而导致严重人身伤害乃至死亡或其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应被定位为交通肇事罪; 另外,如若对交通执法人员在纠正危险驾驶行为时进行阻碍干扰,则有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判刑标准,通常情况下可处以拘役,并可附加罚金行罚措施。 拘役期间上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累犯者将受到累计不超过一年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的附加刑是什么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附加惩罚措施,主要包括了罚金。而罚金的具体金额则会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精确计算。在司法实践领域,要具体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实际意义上的危险驾驶罪,以及确定相应的罚金数额,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关键方面,例如驾驶员体内酒精浓度、驾驭的交通工具种类、行驶路线环境、是否存在着实际伤害受害者或财产损失等情况。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危险驾驶罪作为一种危害公众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一旦触及,不仅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还可能给个人工作与生活带来深远负面影响。 对于危驾罪是否应刑罚,需全面考量。 轻微情节、社会危害小者,如酒精浓度略超标准且未造成实际损害,且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配合,可认定为非刑事犯罪并免罚。 这一决定需基于具体案件的多因素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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