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的其他情形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的其他情形有几种 在我国《刑法》规定中,合同诈骗罪所涉及的其他具体情况包括:1.恶意编造虚假的公司或他人名义,签署各种类型的合同; 2.使用伪造、篡改或者已经失效的票据以及其他虚假的不动产所有权证明,作为保证来进行诈欺; 3.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通过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使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并履行相关合同; 4.在收到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避藏匿; 5.采用其他各种手段,从对方当事人手中骗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我国《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其他具体情况有:恶意用假名义签合同;用假票据、失效证明作保证欺诈;无履行能力却先小额或部分履行合同诱对方继续;收财物后逃匿;用其他手段骗财。 二、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在涉及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要件上,此类犯罪通常是指在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段来获取对方面价值巨大的财物的行为。 并且,其形式表现多种多样,如下所述: (1)以虚构的单位或冒充他人的身份签订合同; (2)采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欺诈性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物; (3)自身无实际履约能力,但却采取先行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手段,引诱对方当事人持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在收取了对方当事人给予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跑藏匿; 以及(5)以其他各种各样的手段来诈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合同诈骗罪诈骗金额如何确定 在对合同诈骗罪所涉及的诈骗金额进行确定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以行为人通过其欺骗行为实际上所获取的财物数额作为判定标准;其次,这其中涵盖了所有在合同签署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人,他们通过欺诈手段实际获得的财物价值;再次,若行为人在多次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且未曾受到过法律制裁的情况下,那么他的诈骗金额应当予以累计计算;最后,已经偿还给受害者的那部分款项,应当在诈骗额度中予以剔除。在计算诈骗金额的时候,必须同时关注到被害人由于诈骗行径所承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即便在事件发生以后,有部分或者所有诈骗所得均已退还,也不会影响到诈骗金额的认定。总而言之,对于具体诈骗金额的确定将全面考虑诸多相关因素,依照法律规定加以精确认证。 我国《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其他具体情况有:恶意用假名义签合同;用假票据、失效证明作保证欺诈;无履行能力却先小额或部分履行合同诱对方继续;收财物后逃匿;用其他手段骗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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