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犯是否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主犯是否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关于主犯是否适用于取保候审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来进行判断和考虑。 一般的原则上,只要主犯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 作为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等特殊身份条件; 或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等特殊情况,主犯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 然而,如果主犯所涉嫌的罪名性质极为严重,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抑或是其存在着逃逸、毁灭证据等潜在风险,则取保候审的适用将变得十分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主犯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在刑法范畴中,被提起取保候审之人并不因其为主犯或从犯而有所差别。 只要满足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即可提出相应申请。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皆可申请取保候审: (一)有望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独立执行附加刑罚的; (二)预计主刑期在有期徒刑以上,且实施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隐患的; (三)患有重症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子女,实行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 (四)若逮捕期限已至,但案件仍未审结完毕,则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主犯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关于主犯能否取得候审资格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全面评估诸多因素之后方可作出精准判断。在决定是否可以对罪犯进行取保候审时,相关部门会结合以下各项重点考虑:该罪犯可能会受到何种形态的拘役、管制或附加刑,同时还要考虑其可能触碰到的有期徒刑上限以及取保候审并不会使之面临的潜在社会风险程度;考虑到疾病、生理限制或刚生完孩子的哺乳期妇女是否存在同样的社会安全隐患;以及在羁押期结束后,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然而,若主犯所犯下的罪行极其严重,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甚至涉及到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妨碍诉讼程序的行为,那么他们通常很难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但是,如果主犯满足上述所有法定条件,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在实际操作中,每一个事例都应根据具体案情与充分的证据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最终由司法部门作出综合评断。 关于主犯是否适用于取保候审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来进行判断和考虑。一般的原则上,只要主犯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作为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等特殊身份条件;或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等特殊情况,主犯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然而,如果主犯所涉嫌的罪名性质极为严重,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抑或是其存在着逃逸、毁灭证据等潜在风险,则取保候审的适用将变得十分困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