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驾驶是什么罪行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醉酒驾驶是什么罪行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是刑事拘留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对于有酗酒驾车行为者,应给予刑事拘留的相应惩戒措施。具体而言,若驾驶员在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则将面临暂时扣留6个月之久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要缴纳金额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款。而如果他们曾因为同样的违法行为受到过处罚,那么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将会被处以10天以内的拘留,并且需要再支付1000元到2000元的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对于那些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来说,他们将被交管部门强制约束直至清醒状态,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5年之内不能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如果是由于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了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犯罪事实成立的话,那么他们将依法接受刑事责任的追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交管部门吊销,而且终身都无法再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饮酒之后或因过量饮酒而导致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倘若不幸酿成了重大交通事故,就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特定条款,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名成立,并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具体内容包括执行拘役刑罚以及附加罚金处置。危险驾驶罪,这是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严格遵守并恪守的规定之一,诠释为在酒精麻醉影响下,或者通过诸如高速行驶、超量装载、违法运输剧毒化学物品等形式在公路上强行驾驭机器车,进而威胁到公共安全的所有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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