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拖欠工资三月该不该辞职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公司拖欠工资三月该不该辞职 可以辞职。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申请赔偿吗 若企业职员遭遇薪资滞留情况,其有权申请赔偿。 然而此项权利的行使需满足规定前提条件——即拖欠之薪资导致受雇者遭受损失,抑或是由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勒令用人单位在固定期限内支付所欠薪资,但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期限予以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薪水支付时间应当遵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的共识和合约,并于特定日期进行支付。如遇法定假日、公众假期等特殊情况,薪金支付应当提前至紧邻的工作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自然有权提出离职申请。同时,其所应获得的报酬亦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他们自身,不得有任何故意拖延、扣除或无故拖欠等行为发生。所谓“按月支付”,不仅包括了工资必须以月薪的形式发放这一规定,还涵盖了应当逐月进行支付的要求。因此,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的30日内结清员工工资,超过这个期限的行为皆属于拖欠工资之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