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培训协议服务期限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一、培训协议服务期限规定是什么 若用人单为劳动者供给专项培训资金,对其实施专业技能的系统性培训,则用人单位可与该劳动者签署约定服务期限的书面协议。倘若劳动者在履行期内违反此约定,需依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的数量不可超出用人单位实际花费在培训方面的财政支出。 另外,用人单位所要求劳动者负担的赔偿金亦不应超过服务期限尚未完成部分所应对承担的培训经济责任之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培训协议服务期办理,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关于制定培训协议并设立服务期限之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专门的培训经费,以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方面的深度培训。 培训方式可以包括全日制、半日制以及非全日制等多种形式。 在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出资的在职培训之后,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就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后的服务期限达成约定。 若劳动者未能遵守服务期限的相关约定,则应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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