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空头支票之后我们该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票据纠纷 |
解答 |
一、收到空头支票之后我们该怎么办 您有权根据空头支票的情况向相关机构提起票据诉讼,并将开票人和背书人作为被告。在此种情形下,法院会仅关注于票据所涉及的法律关系,除非对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支票系您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或存在潜在的犯罪行为,否则您必将赢得诉讼胜利,且胜诉概率极高。 然而请务必留意,您必须在开出支票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另一种选择是针对此事件按照普通民事纠纷进行起诉,请求对方履行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 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二、收到空头支票应该要怎么处理 遭遇空头支票之时,您有权以空头支票为依据启动票据法律程序,将出票人与背书人为共同被告,此种情况下,法律体系仅对票据权益进行审慎判断,除非被告能够证明该张票据系被恶意侵占或涉及刑事违法行为,则无疑应当取得胜诉,胜利的几率极大。 然而,必需引起重视的是,诉讼的时效性为自出票日期起六个月内,在此期间提起才是有效之举。 另一个可行的策略便是依照一般的民事法律法规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方全额支付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 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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