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后,仍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然而,这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和要求。通常情况下,在具备下列任一情况时,法院会考虑允许实行取保候审: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可能面临被判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罪责; 其次,他们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且实行取保候审不会导致出现社会安全隐患; 再者,犯罪嫌疑人体质较为虚弱,无法照顾自身生活起居,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不得产生任何社会安全风险;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已满,而相关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还需实行取保候审以供补充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机关批捕后,特定条件下仍可取保候审。条件包括:罪行轻微如管制、拘役或附加刑;重刑但取保无社会危险;身体虚弱、孕期、哺乳期且取保无风险;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补充调查。法院将依此评估是否允许。 二、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在经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后,若出现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特殊情况,可依法提请进行取保候审。 所谓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当中,对于被刑事追诉但尚未被刑事羁押的当事人,为了防止其逃避相关调查、检控与审判,依据法律规定责令其提交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从而确保能够随时接受讯问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以下其中任何一个条件者,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1)审判机关有可能判处被告人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的附属刑法; (2)因涉嫌罪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危及社会公共安全; (3)如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或者怀胎待产期、或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进行取保候审亦不会引发社会稳定性问题; (4)待案件调查阶段结束后,仍未能完成审理工作时,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方式。 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若司法部门决定不予同意取保候审请求,原因通常涉及多个方面,例如申请人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抑或是并不符合特定的取保候审标准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多久宣布逮捕结果 当法院批准对犯罪行为人实施逮捕之后,公安机构通常会在24小时之内对外公布逮捕决定并着手实行逮捕措施。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犯罪行为人为避免披露真实姓氏和居住地而选择隐瞒相关信息导致其身份无法被确定,警方在首次确认其身份后才开始计时,这时宣布逮捕的具体日期就会发生相应的推迟。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法院批准逮捕后,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一般来说不得超过两个月。对于那些案情错综复杂且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事例,可以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羁押期限延长一个月。如果事例的性质极其严重且复杂,那么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甚至可能会进一步延长。 检察机关批捕后,特定条件下仍可取保候审。条件包括:罪行轻微如管制、拘役或附加刑;重刑但取保无社会危险;身体虚弱、孕期、哺乳期且取保无风险;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补充调查。法院将依此评估是否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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