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罚款滞纳金可以减免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罚款滞纳金可以减免吗 可以。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 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 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二、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滞纳金: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警醒通知送达之后的15个自然日内若未能及时缴纳,则从第16个工作日伊始将收取违约金,每天的违约比例为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文规定,滞纳金的最高金额不得超出罚款本身的本金数额,换言之,在罚款金额为200元的情况下,迟延支付所衍生的滞纳金上限为200元。因此,我们提倡您在截止日期之前,尽快交纳应缴款项以避免产生额外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原则上,在保障公众利益及其他个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对行政强制措施进行实施时,相关行政机关确实可行使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的权利。在此类协议中,当事双方可以约定分期履行的方式来进行执行工作;若责任人已为此采取了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则行政机关可酌情考虑减免其所应缴纳的罚款或滞纳金。所谓滞纳金,即为超过规定汇款期限后,向收款方收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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