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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补办离婚证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如何补办离婚证

若需重新申领离婚证书,请携带永久居民身份证、个人户口簿、对方的已失效或者无法验证真实性的离婚证(如有损坏或内容产生差异则需提供),前往曾经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进行咨询和申请。在此过程中,民政局将对提交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核实,如果发现满足相关条件,将会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如何补办离婚证

关于如何办理离婚证的补办事宜,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您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任何一方当事人长期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在接收到您提供的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核实,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最后,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严格审理,如果认定您提交的证据无误且符合规定,他们将为您补发离婚证。

在此过程中,请您务必保持耐心和诚恳的态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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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9:4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