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责任保险纠纷起诉状是手写的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一、医疗责任保险纠纷起诉状是手写的吗 民事起诉状在形式上并没有严格规定必须采用印刷方式或手写方式撰写,只需确保其中包含以下关键要素:明确的被告详细信息、详细的诉讼请求以及清晰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然而,请注意,在落款部分,若为机构单位提交,务必加盖单位公章;如系自然人,则需本人亲笔签名。倘若已办理委托手续,且获得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亦可在此处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医疗责任保险追诉期是怎么确定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具有指导意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事故”这一争议较多的问题有所明确说明: 首先,在具体医疗事件发生之后,当患者或家属有诉求希望对其所面临的民事权益进行有效维护时,应尊重和参照以下时效规则: 其法定追诉期限特设定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既充分保证了法律的公正性又体现了透明度与可预见性。 其次,我们要意识到,这个法定追诉期限并非自事故发生之时立即开始计算,而是从权利人明晰知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且已了解到责任方是谁那一刻才得以正式启动。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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