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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判缓刑还是无罪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判缓刑还是无罪

存留候审与案件最终裁定的结果(是是否适用缓刑或者宣布被告无罪)并无必然的关联性。

存留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不直接反映出案件的最终性质和结论。

在某些情况下,若案件的事实脉络清晰明确,证据确凿且充足,被告人虽然被判定为有罪,但是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对较低,同时具备深刻的悔过之意以及不再犯同样错误的可能性,那么他/她可能会获得缓刑的判决。

然而,如果经过严谨的审判过程,被告人被证明无罪,那么他/她将被宣判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取保候审与案件最终结果无必然联系。它只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若案件事实清、证据足,被告人罪轻、有悔过且不再犯,可能获缓刑。若经审判被告人无罪,则宣判无罪。

二、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有什么

所谓的“取保候审”及“监外执行”,其区别在于它们所适用的人群在性质上有所不同。

其中,“取保候审”主要运用于那些因涉嫌实施犯罪行为而遭到拘留或者逮捕之后,同时又符合一定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

然而,“监外执行”则适用于案件经过审判之后,并已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且在此之上还满足特定法定条件的正在服刑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取保候审是由谁执行的

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涉及到相关刑罚的被告人和嫌疑人,给予他们一定的人身自由权以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进行称之为取保候审,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保障制度。当受到该种法律约束的人员要求能够得到更加宽松的限制条件以便参与诉讼程序的话,需要经过法定的审查程序,如政治上、法律上,以及财务信誉上等方面,只要满足这些必备条件就可以获得批准。而这个批准的权力则属于司法机关,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请求。一旦获得了批准,那么接下来的执行任务就交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会要求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提供可靠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并且明确告知他们在这段期间内必须遵循的各种规定和限制,比如不能擅自离开已经指定居住的城市或乡村地区;如果个人身份信息、住址、工作地点以及联系方式出现任何变化,都需要在最短时间内通知执行机构,等等。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公安机关将会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如果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其中部分或全部都会被没收,而且还要视具体情况,对违法者要求他们做出深刻反省并提交书面承诺和再次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要求他们遵守监视居住或者被逮捕的制裁决定。

取保候审与案件最终结果无必然联系。它只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若案件事实清、证据足,被告人罪轻、有悔过且不再犯,可能获缓刑。若经审判被告人无罪,则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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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8: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