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能否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能否继承 当承租人不幸离世,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不能够进行法定继承或者遗赠的。 然而,倘若承租人于租赁期内因故亡故,其与生前同住之人则被赋予了依照原始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处房产的权利。 简而言之,只有实际租用房源并与已故承租人共居者方可延续先前的租赁关系。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二、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是否能继承 在承租人离世之际,租赁合同将无法被其继承人所承继。倘若承租人生前确实曾与其共同居住之人或者共同经营之方共同享有这套房屋的使用权,那么这些人便可依据原来的租赁协议,以合法的名义继续维持租约。 然而,若承租人在生前并无相关的共同居住之人或共同经营之伙伴,其亲人或者法定的继承人想要继续租赁这个房子的话,就必须先和出租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与协商,以期能重新签订一份全新的租赁协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当承租人不幸离世,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不能够进行法定继承或者遗赠的。 然而,倘若承租人于租赁期内因故亡故,其与生前同住之人则被赋予了依照原始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处房产的权利。 简而言之,只有实际租用房源并与已故承租人共居者方可延续先前的租赁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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