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主动找公安坦白会被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期间主动找公安坦白会被拘留吗 在接受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若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交代问题,是否将会面临拘留这一后果,需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定。 假如所交代的事宜涉及到全新的犯罪证据或者将对原有的案件定罪处罚产生重大影响,那么公安部门极有可能依据案情的现状考虑是否改变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转为拘役。 总体上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事先自首的举动能够有助于办案进程及结果的推进,同时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未有再次对社会构成威胁的迹象,则变动关押措施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时主动投案交代问题是否会被拘留,要依具体案情判断。若交代事宜涉及新犯罪证据或对定罪处罚有重大影响,公安可能改变措施由取保转拘役。总体而言,若嫌疑人自首利于办案且在取保期间遵守规定、未再威胁社会,变动关押措施可能性较小,反之则有可能。 二、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会如何 所谓“取保候审”,即由侦查、起诉及审判三方主管机构在刑事诉讼进程中,对于未被正式执行刑事拘留的罪案当事人,为防止他们逃避法律调查、被告及审判,依法责令其寻求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相关保证书,以确保他们随时接受传唤的一项刑事非拘禁性强制措施。 倘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警方有权没收部分乃至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情节轻重,让违法者签署书面悔过得书,重新缴纳保证金、寻找担保人,或是采取监视居住、最终将其逮捕等不同方式来处理。 如若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情况严重,需要加以逮捕的,则可以对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先行拘留的操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案子到了检察院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案情已经被移交至检察机关,按照通常的程序,检察院将会对该事例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和起诉。在此阶段,作为被告人,您应当积极地与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合作,全力配合他们的各项工作。检察机关会对事例所涉及的所有证据予以仔细且严谨的审查,包括审查这些证据是否可靠、完整,以及犯罪的具体细节是否清晰明了、事例适用的法律条款是否准确无误等等。同时,被告人也有权利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辩护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如果检察机关发现证据存在不足之处,他们可能会将事例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如果他们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较轻,根据现行的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于刑罚,那么检察院就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而如果他们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明确,证据确凿、充分,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此期间,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并出庭。 取保候审时主动投案交代问题是否会被拘留,要依具体案情判断。若交代事宜涉及新犯罪证据或对定罪处罚有重大影响,公安可能改变措施由取保转拘役。总体而言,若嫌疑人自首利于办案且在取保期间遵守规定、未再威胁社会,变动关押措施可能性较小,反之则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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