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到期不能交付该怎么办呢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期房到期不能交付该怎么办呢 期房到期如果不能交付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期房到期不交房退房流程 关于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处理办法,通常情况下,若开发商未能按时将房产交付给客户长达三个月以上时间,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力选择采取退房措施,同时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的条款,以两倍于预付押金的金额作为补偿,或者是支付给购房者因推迟交房而产生的房款利息。 对于退房流程方面,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首先,购房者需向开发商正式递交退房请求; 其次,开发商应以此种书面信函形式回应用户的退房申请,如果是由于开发商自身过错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这时候开发商有义务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另外,如果因为购房者个人信用报告到期、贷款申请审批不通过,或者因为双方未能就付款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提出的退房申请,那么开发商则不必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再次,若购房者提出退房申请后,开发商未能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期限之内妥善办理完退款手续,从第16天开始直到购房者收到全额退款为止,开发商应当每日向购房者支付房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若期房未能如期交付且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请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应尽的合同义务,或者其履行义务与约定不符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便是继续履行合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程度的经济赔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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