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能释放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可能释放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下列某一种情形时,便可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首先,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则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却无法预见其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 同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是正值怀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妇女,无法预见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也在考虑范围之内; 最后,当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因此,只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并且已经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共同审批同意,那么他们便有资格申请并接受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 换言之,如果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认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那么这些人员便有可能被解除羁押状态,等待后续法律程序的进一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可以寻找证据吗 在取保候审这一阶段,犯罪嫌疑人同样享有通过合法手段搜集证据的权利。 然而,必须得注意,所收集的证据不可为伪造。 此外,还需严格依照取保候审的各项法规来履行职责。而实际执行这项措施的,则是公安机关。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决有期徒刑之上的刑罚,且经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后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 (3)患有重大健康问题甚至无法自主生活,亦或是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女性,若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后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 (4)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员在符合下列任一条的情况下,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1.预计会被判处相对轻微的刑罚;2.有可能面临着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但是没有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危险性;3.患上了重大疾病,无法自主生活或者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内的妇女;4.已被羁押,待结案件的期限已然到期仍然未能得到解决。通过走法律相关流程,如果经过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单位评议并确认取保候审不会对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此时就可以解除相关人员的羁押状态,让他们等待法律程序的后续判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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