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刑事拘留的人会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对刑事拘留的人会判刑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明文规定,无论何种情况下,公安部门在实施拘留后都应于二十四小时内给予被拘留者以当面询问。 若发现所采取的拘留决定并不恰当,务必立刻予以解除,并向其颁发明确的释放文件。 然而,此项规定并未直接揭示刑事拘留之人是否将面临刑事处罚,而仅仅是针对拘留之后的相关程序以及释放的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环,通常是由于嫌疑人涉嫌犯罪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至于是否会受到刑事处罚,则需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调查、起诉与审判结果进行判断。 若经证实嫌疑人确有罪行,那么他将依照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反之,若无法证明其有罪或者证据不足,则可能被释放或者采取其他适当的处置方式。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凭借刑事拘留这一程序就武断地判定某个人必定会遭受刑事处罚。 是否会被判刑,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进行综合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对刑事拘留不服怎么控告 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刑事拘留则是一种严厉的刑事强制手段,我国《刑事诉讼法》就此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在何种七种情况下有权实施刑事拘留。若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者对于公安机关的决定持有异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仅能向上诉机关提出申诉。若上诉机关认定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确有不当之处,应依法作出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的裁决。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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