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到期后还会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到期后还会起诉吗 关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是否会被提起诉讼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所获得的相关证据。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公安机关已经成功搜集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者的罪行明确无误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他们将有可能继续进行诉讼程序来追究责任;然而,若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案件事实存在模糊之处、证据尚显不足,或者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对较轻、无法认定为犯罪等特殊情况,那么也有可能决定不再对其提起诉讼。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手段,并不能代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就此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是否起诉,取决于案件复杂性和证据充分性。如果是证据确凿,可能继续诉讼;如果是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可能不起诉。取保候审非案件终结,仅为司法程序之一。 二、取保候审三年了没消息还有事吗 并不存在任何将取保候审期限设定为三年的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机构所进行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性措施——取保候审,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因此,准确地讲,并不存在取保候审期限为三年的情况。 取保候审,这是一项由侦查机关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或者阻碍调查工作,并且在需要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三个月让去做笔录合法吗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要求被保释者参与记录问询活动系依法进行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代表该刑事诉讼事例的终结,执法机构仍然需要对其进行持续的调查与审查工作。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被保释者负有配合随时接受讯问的义务。而记录问询活动则属于常规的调查或者审查流程,其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核实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若被保释者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未能按时出席记录问询活动,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进而被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的风险。因此,当接收到记录问询活动的通知时,被保释者应当准时参加,并诚实地陈述与事例有关的所有信息。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是否起诉,取决于案件复杂性和证据充分性。如果是证据确凿,可能继续诉讼;如果是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可能不起诉。取保候审非案件终结,仅为司法程序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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