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信托账户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信托账户 在企业宣告破产后的财产清算过程中,若负债总额无法全额覆盖,就有必要对信托账户所持有的财富作出相应处理,而这又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加以详细剖析。 普遍来看,如果信托账户内的资产并不涉及破产公司的商业运营事业,并且这些资产均合乎信托法规的相关规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分信托财产很可能并未被列入破产清算财产范畴,用以清偿债务。 然而,倘若信托的设立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行为,那么该信托可能会被依法撤销或者判定为无效,进而导致信托财产被用于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企业破产清算时,若债务无法全偿,需审视信托财产。若信托资产与破产公司运营无关且合规,通常不纳入清算。但信托若违法设立或损债权人利益,则可能被撤销或判无效,财产用于偿债。 二、破产清算后是否还要还债 无疑地,企业在宣告破产后必须履行其债务义务。 其偿还方式是将公司的剩余资产按照优先顺位负担各项债务的偿还责任。 在启动破产程序之后,将首先优先处置用于偿还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受益债务的破产财产,然后遵循以下逐层分解的分配顺序: (1)债务人应付的员工薪资、医疗保障、伤残补贴及抚恤金等,以及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应纳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还有需要向员工支付的特殊补偿金; (2)除了上文提到的内容,债务人还要负责缴纳所有待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欠付的税款; (3)最后,再对普通债权人的破产债权进行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 在通常情况下,若破产清算完毕后仍无法完全偿还所欠之债,则破产企业的剩余财产将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合理分配。首先,破产清算所需的相关费用以及责任与所有人共享的损失将获得优先处理;其次,员工的债权、已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税款等将依次得到清偿;最后,普通破产债权方能得到相应的补偿。若以上步骤完成后,债务仍然未能全部偿还,那么未获清偿的部分在法律层面上有可能被视为核销。然而,具体的执行情况可能因为破产法的具体规定以及事例的特殊性而有所区别。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妥善管理并进行合理分配。对于债权人而言,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 企业破产清算时,若债务无法全偿,需审视信托财产。若信托资产与破产公司运营无关且合规,通常不纳入清算。但信托若违法设立或损债权人利益,则可能被撤销或判无效,财产用于偿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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