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一直申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可以一直申请吗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这一项刑事诉讼程序的实施,并不能无休止地进行重复申请。 实际上,取保候审是一项基于一定限制条件和法律依据所作出的刑事辩护性强制措施选择。 对于何为取保候审,通常其适用场景包括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在管束之下执行社区服务,亦或是接受单独施行的附加刑罚; 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的危害性;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避免对社会造成潜在的危害性;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段时间,但是案件还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继续推进案件的审理工作。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不符合上述的条件,或者是之前的取保候审申请已经被驳回,并且情况并没有出现新的变化,那么再次提出申请往往很难获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不得无限重复申请。它基于特定条件和法律,用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社区服务、非危害性轻刑、重病、孕妇等特殊群体,及羁押待审案件。不符条件或已驳回且无新变化者,再申请难获批。 二、取保候审要去外地跟谁申请 在被准予采取保证方式的逮捕程序期间与监外监管期间里,倘若获得了执行机关的书面批准,便具备了离境资格;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可随意离开所在地。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被保证方式的当事人在未经授权的前提下有义务留在所居住的市级行政区或县级行政区及其所辖范围内,除非存在着合理并且合法的理由才能够获得准允请假。 尤其是那些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批准采取保证方式的案件,在其所居住的市级行政区或县级行政区及所辖的区域内办理有关手续之前,除应具有充足理由外,还须获得对案件采取保证方式的有权机构的明确认可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期多久能出来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审批时间相对较为短暂,而这其中的具体期限则往往受到事例具体情况的影响而有所差异性。根据惯例,申请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后,执法机构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将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定决策。一旦此项申请获得许可通过,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将有望迅速恢复人身自由。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事例的终结,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仍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同时,若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也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在此期间,司法机关将持续对事例展开深入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程序。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不得无限重复申请。它基于特定条件和法律,用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社区服务、非危害性轻刑、重病、孕妇等特殊群体,及羁押待审案件。不符条件或已驳回且无新变化者,再申请难获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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