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算啥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算啥行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诉法所设立之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并非某种刑罚手段。 具体含义在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包括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内的司法机关,对于那些尚未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抑或是已被逮捕但需调整强制措施的人员,为了防范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可以要求这类人员提供一名保证人或者进行财物担保,同时向其发出相应的保证书。 借此方式,确保上述人员随传随到,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正身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满解除了会怎么办 若在取保候审期限期满之际,司法机构认为有必要进一步采取强制手段,则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原以法律明确规定,由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自然月。 在此期间内,相关部门应持续关注并积极推进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与审判过程,不得出现任何中断情况。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不具备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或者已达到取保候审期限上限,均应立即终止取保候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算不算立案成功 保释,并非意味立案必定成功。保释属于刑事法律范畴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该举措往往在刑事立案程序完成之后实施。立案则代表着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在接收到有关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甚至是自诉者的诉讼请求等资料信息后,按照既定的管辖范围进行逐一审查,若确认存在犯罪行为且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便会决定将此事项提升至刑事事例范畴,并展开相应的侦查调查或审判工作。保释,则是在立案完成之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设定的,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能随时配合传唤的一种保障措施。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为了能够更深入地开展事例侦查工作,也可能会对那些尚未明确是否符合立案标准的当事人先行采取保释措施。因此,我们必须明确,保释与立案成功之间并不能简单地画上等号。 取保候审是刑诉法的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人员,可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财物担保并出具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不羁押或解除羁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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