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签字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不签字怎么办 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实践中,对于那些他们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工作期间,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时,他们有权采用临时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的手段来调查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的罪行。 当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拒绝签署相关文件时,这并不会影响刑事拘留程序的正常执行。 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拘留之后,会在24小时之内通知当事人的家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当事人时,必须向其出示拘留证。 拘留之后,应立即将当事人送往看守所羁押,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妨碍侦查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通知当事人的家属。 当这些妨碍侦查的情况消除后,公安机关也应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检察院在侦查直接受理案件时,遇紧急状况可临时剥夺当事人自由以调查犯罪。 拒签文件不影响拘留执行。 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出示拘留证,送看守所,特殊情况下除外。 妨碍侦查情形消除后,立即通知家属。 二、刑事拘留要判刑的吗 即使处于刑事拘留状态,也未必一定会面临判刑的命运。 然而,审判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是其行为已被归入刑事犯罪范畴,并且未能满足法律所设定的不用判处刑罚的特殊情况。 在此,有必要对以下几类特殊情况予以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措施后,需在24小时内对当事人进行审讯,倘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并无足够理由进行拘留,则应立即将其释放; 其次,若检察院未批准对该人实施逮捕,公安机关亦须立即取消之前采取的拘留行动,释放该人员; 最后,如果经过刑事拘留并进行深入调查,经得起推敲的犯罪事实和确凿的证据都已清晰呈现,人民检察院随之批准逮捕,那么此时便可以依法追究涉嫌者的刑事责任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要给家属发拘留书吗 在实施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的近亲属寄发《刑事拘留通知书》。该行为是法定程序所必须具备的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使被拘留者的家属能够知晓其近亲的状况。在通知书中,会详细列出关于拘留时间、拘留地点以及被怀疑涉及到的具体犯罪行为等详细内容。当家属收到此份通知书以后,应当迅速掌握其中包含的所有相关信息,并且可以考虑委任合适的律师来为被拘留者提供相应的法律协助。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系一种强制性的执法手段,但并未就等于被拘留者已经被判定有罪。最终的定罪和量刑结果仍需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公安、检察院在侦查直接受理案件时,遇紧急状况可临时剥夺当事人自由以调查犯罪。 拒签文件不影响拘留执行。 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出示拘留证,送看守所,特殊情况下除外。 妨碍侦查情形消除后,立即通知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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