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怎么区分 |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 解答 |
一、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怎么区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五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215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量刑,有没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明文规定,对于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量刑标准如下: 对于那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而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并处罚金。 值得指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五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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