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应如何合理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财产应如何合理分配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当事人需要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解决婚姻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问题; 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交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并同时遵循有利于子女抚养、尊重女性、无过错方利益等原则进行裁判。 然而,如若双方之前已经签订过正式的书面财产分割约定,则应优先适用该约定的条款进行分配处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在离婚之际,若未有特殊且明确的条款规定个人财产,则此部分将不作为分配对象; 而对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将预先建立双方合意来管理的机制; 若无法达到共识,则将由特定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包括考虑子女及女性的权益等多个因素来作出最终裁决。 另外,如果已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任何财产均归属各自所有,则必须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当一方因为承担起抚养子女、照顾老人以及支持配偶的职业发展等诸多方面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贡献时,他们有权在离婚过程中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而另一方也应当竭尽全力予以满足。 遗憾的是,如果离婚时一方遭遇物质上的困境,另一方应当不吝惜地向其提供住房等个人资产的援助。 具体的解决方案应当事先由双方协商达成,若协商无果,则只能诉诸于法律手段。 同时,若在离婚期间,一方故意掩盖、转移、出售、破坏或毁灭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或者试图通过制造虚假债务来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分配共享财产时,对于实施这些不法行为的一方,应相应地扣减或彻底剥夺其应有的份额。 在悲剧性的离婚事件结束之后,如果另一方发现存在以上类似的行为,他们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请求再次重新分配原来的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当事人需要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解决婚姻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问题; 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交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并同时遵循有利于子女抚养、尊重女性、无过错方利益等原则进行裁判。 然而,如若双方之前已经签订过正式的书面财产分割约定,则应优先适用该约定的条款进行分配处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