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中一方有抑郁症就不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夫妻双方中一方有抑郁症就不可以离婚吗 我国《民法典》没有规定夫妻双方中一方有抑郁症就不准离婚。除了军婚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且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以及女方在怀孕期间、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以及分娩后一年内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其他情况下可以以任何理由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夫妻双方中有一人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银行拉入黑名单,1.另一方的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实施信用证欺诈行为且数额较大者,将被处予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若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恶劣严重,则需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并且还须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 在此基础上,如果存在更加严重的情况,例如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极为恶劣等,那么便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甚至可能面临财产的没收。 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2)使用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 (3)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的信用卡; (4)恶意透支。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明确指出,夫妻之间若有一方患有抑郁症症状便不得申请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除却军婚关系中的特殊情况,即军人一方无重大过失并且坚决反对离婚的情况之外;以及女方在怀孕期间、终止妊娠六个月以内以及分娩之后一年之内,男方均不可提出离婚请求。在此之外的所有情形之下,当事人皆可依据实际情况,以各种合理理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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