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办理了离婚的离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已经办理了离婚的离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那么是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已经办理了离婚证是否还可以就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 已经完成离婚手续并领取了离婚证书的当事人,应尊重离婚协议中所做出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相关条款,不可作出任何反悔。 然而,对于离婚协议当中有关其他方面的约定,却依然保留有反悔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若欲对财产归属进行重新分配的约定提出反对意见,抑或是对因离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害负有的赔偿责任提出异议时,必须在离婚手续完成之后的一年之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此外,如当事人试图通过诉讼手段来挽回财产分配上的错误决定,那么只有当采用欺诈性手段或者受到逼迫时才可能得到法院的批准。 反之,法院通常会以缺乏正当理由为由裁定驳回起诉请求,拒绝对原告的主张给予支持。 因此,在处理离婚协议事项时,应时刻保持谨慎态度,以免因临时改变主意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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