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了看守所谁可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进了看守所谁可取保候审 在司法实践中,满足如下条件之一者可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1.已经涉嫌触犯刑事法律且正处于羁押状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辩护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司法实践中,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向公安或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其法定代理人;3.近亲属;4.委托的辩护律师。 任一主体均可提出申请。 二、进了看守所最快多久可以出来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进入看守所之后,最短的时间为二十四小时之内即可获释出狱。 在公安部门决定拘留某人时,必须出具正式的拘留文书并向其出示。 在实施拘留行为之后,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转移到看守所接受强制拘禁,最迟不得超出二十四小时的期限。 同时,公安机关应对被拘留者实施询问,此项工作应在拘留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进了看守所取保候审了有没有案底影响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存在,其本身并非针对事例作出的最后判决,也没有确定接受此措施的当事人必然面临定罪处罚。然而,在此后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中,若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被判定为无罪,或者犯罪行为的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的话,那么该事例便不会留下任何案底记录。但是,如果最终被法院裁决为有罪,即使是缓期执行,也会留下案底,这将可能对个人的职业发展、教育深造、参军入伍等诸多方面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事例已经结束或者当事人必定无罪。 在司法实践中,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向公安或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其法定代理人;3.近亲属;4.委托的辩护律师。 任一主体均可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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