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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所算坐牢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所算坐牢吗

所谓的刑事拘留并非与服役囚禁(即俗称的“坐牢”)相提并论。

服役囚禁通常专指因被判以有期徒刑等相应刑罚而须至特定监狱接受服刑之情形。

反之,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在开展侦查活动期间,在面临法定紧急状况下,针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员所实施用以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的强制性手段。

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推进,防范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非服役囚禁,后者为刑罚执行,如有期徒刑于监狱服刑。 刑事拘留则系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旨在保障诉讼顺利,防止逃避法律程序。

二、刑事拘留一年算判刑吗

在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处置时,需根据相关法条进行具体分析和複核。

关于各类罪名的刑期计算方式如下:

1.徒刑之刑期,通常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累计计算,无论此前已经羁押多久,均按照一天折抵刑期两整天的方式进行计算;

2.针对拘役的犯罪分子,他们的刑期同样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在此之前的羁押天数则按一天折抵刑期一整天的方式进行换算;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刑期的计算方式与前两者相同,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且在此之前的羁押天数亦以一天折抵刑期一整天的方式进行换算。

然而,若犯罪分子被判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不存在刑期的折抵问题,即便未来可能被减刑为有期徒刑,也不会涉及到刑期折抵的情况。

因此,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判刑之前,如若其已被先行羁押,例如处于刑事拘留或逮捕状态,那么在判刑之后,拘留期间或逮捕期间所耗费的时间也将被计入刑期之内,这主要是因为刑事拘留同样限制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案件并不一定会在开庭当日就做出判决,人民法院需要经过严谨的审理过程后才能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被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请律师

自犯罪嫌疑入遭到刑事拘捕开始,便有权利申请律师服务了。诚然,律师的尽早插手对于为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手以及保证其合法权益更显重要。需要指出的是,刑事拘留作为一项临时性强制措施,通常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七天之久。在此阶段内,律师即可向侦查机构询问事例详情,会晤嫌疑人,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事宜,同时也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等。有了律师的及时介入,嫌疑人能够更加完善地应对整个刑事程序,有效地保障自身的诉讼权利。因此可见,一旦遭遇刑事拘留,务必迅速寻求律师协助。

刑事拘留非服役囚禁,后者为刑罚执行,如有期徒刑于监狱服刑。 刑事拘留则系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旨在保障诉讼顺利,防止逃避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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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4: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