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假牌逃逸会受到何种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挂假牌逃逸会受到何种处罚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行为可能导致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若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选择逃避责任,则必须独自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只要存在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方亦负有一定过失,即可适当减轻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任何逃离现场的行为都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视为严重违法行为,他们有权吊销涉案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予颁发新的驾驶执照。 若肇事逃逸行为仅构成轻微违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给予其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同时注销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此后再也无法获得驾驶资质。 此时,车辆管理所将针对这类肇事者发布一条重要声明,该声明将永久记录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向所有社会公众确保此类乘客永远失去再次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机会。 值得强调的是,肇事逃逸行为通常成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当肇事逃逸者已经触及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时,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 若因为肇事逃逸导致另一方人身伤亡的情况严重,该肇事者甚至将接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此外,任何私自伪造或篡改机动车登记证书、车牌号码、行驶证和驾驶执照的行为,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获、冻结,并给予最高达15天的拘留以及不超过2000元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挂假牌逃逸如何处罚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行为可能导致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若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选择逃避责任,则必须独自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只要存在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方亦负有一定过失,即可适当减轻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任何逃离现场的行为都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视为严重违法行为,他们有权吊销涉案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予颁发新的驾驶执照。 若肇事逃逸行为仅构成轻微违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给予其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同时注销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此后再也无法获得驾驶资质。 此时,车辆管理所将针对这类肇事者发布一条重要声明,该声明将永久记录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向所有社会公众确保此类乘客永远失去再次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机会。 值得强调的是,肇事逃逸行为通常成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当肇事逃逸者已经触及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时,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 若因为肇事逃逸导致另一方人身伤亡的情况严重,该肇事者甚至将接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此外,任何私自伪造或篡改机动车登记证书、车牌号码、行驶证和驾驶执照的行为,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获、冻结,并给予最高达15天的拘留以及不超过2000元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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