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对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对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试用期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如下所示: 首先,针对劳动合同履行期在过去三个月至不足一年的情况,试用期的时间应被控制在一个月之内; 其次,当劳动合同期限超越一年但仍然少于三年时,试用期的最长时限应该控制在两个月以内; 最后,如果是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周期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试用期的最长周期也不能超过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家雇佣机构仅能与同一位员工约定一次试用期。 同时,对于那些因为执行特定工作任务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契约期限不到三个月的劳动合同来说,没有试用期的设定规定。 然而,试用期仍然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对试用期的规定是哪些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试用期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如下所示: 首先,针对劳动合同履行期在过去三个月至不足一年的情况,试用期的时间应被控制在一个月之内; 其次,当劳动合同期限超越一年但仍然少于三年时,试用期的最长时限应该控制在两个月以内; 最后,如果是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周期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试用期的最长周期也不能超过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家雇佣机构仅能与同一位员工约定一次试用期。 同时,对于那些因为执行特定工作任务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契约期限不到三个月的劳动合同来说,没有试用期的设定规定。 然而,试用期仍然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试用期条款被明确载入劳动合同之中。具体而言,对于那些签署的短期劳动合同(指签署期为三个月及少于一年的时间范围内),其试用期的时长应限定为一个月;而对于签署的周期在一年到三年之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最长时限不可超过两个月;至于签署周期超过三年或者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最长期限则不能超过六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位雇主对某一位员工只能设立一次试用期。此外,如果某项工作任务或者合同的签署期不足三个月,那么就无需设置试用期。需要强调的是,试用期的时长将被纳入到整个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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