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取保候审是否开庭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醉驾取保候审是否开庭了 关于涉嫌醉驾者在获取取保候审批准之后是否会被召至法庭进行审理,这取决于各个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司法程序的推进状况。一般而言,若案件已具备足够的证据支持,并且已经经过了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等必要环节,那么召开审判会议进行审理便是一项常见的选择。 然而需要谨记,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性的司法处置手段,而非代表整个案件已经宣告结束。司法部门将会持续推进案件的调查与审查等各项工作,以坚定不移地确认犯罪嫌疑人所犯下的种种罪行及需要承受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涉嫌醉驾者取保候审后是否出庭,依案情及司法程序而定。证据确凿、经检方审查起诉后,常召开审判会议。但取保候审仅为刑诉强制措施,非结案标志。司法部门将持续调查、审查,确保犯罪嫌疑人罪行及责任得到法律公正裁决。 二、醉驾取保候审能不能撤案 详尽而深入的剖析如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醉驾”在法律层面被视为包含了深度风险的危险驾驶行为,属于公诉案件范畴,并非受害者可以自行提出诉讼的自诉案件。 只有当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基于某种特定条件或因素,判定涉事人员无罪时,才有可能撤销其刑事立案,否则,对涉及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将无法进行撤案处理。 具体的法律条款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即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条。 该条文明确指出,当车辆驾驶员在道路上进行驾驶活动时,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其将面临着拘役以及罚金的处罚: (1)极度追赶竞驶,行为恶劣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参与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活动,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或者规定行车速度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此外,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对于上述提到的第三、四类行为如有直接责任的,也需要按照同样的标准接受处罚。 最后,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则应根据处罚力度更大的原则来确定罪名和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醉驾取保候审还要请律师吗 醉酒驾驶被取保候审之后,能否聘请律师参与辩护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决定是否需要聘请律师的因素颇多。从法律专业角度来看,若相关事件的事实脉络明晰、证据充足且当事人对于法律程序以及个人权益有着明确而深入的理解,则可能无需聘请律师便足以应对。然而,倘若事件中存在诸多争议焦点,例如证据的合法性、酒精测试的精确度,亦或是期望在量刑等关键环节获得更为有利的判决结果,那么寻求律师的帮助无疑具有极高的价值。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更为精准地剖析事件,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辩护策略,运用法律知识和技巧与公诉机关展开高效的沟通与协商,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而言之,聘请律师有助于更加全面地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但最终的决策仍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及事件的复杂程度进行综合考量。 涉嫌醉驾者取保候审后是否出庭,依案情及司法程序而定。证据确凿、经检方审查起诉后,常召开审判会议。但取保候审仅为刑诉强制措施,非结案标志。司法部门将持续调查、审查,确保犯罪嫌疑人罪行及责任得到法律公正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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