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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他人提供赌博条件但没有犯罪怎么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一、为他人提供赌博条件但没有犯罪怎么处理

若有人仅为他人提供赌博环境而并未触犯刑法,则其往往面临着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的行政处分。

这种不当之举违反了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给社会公众生活造成严重困扰,进而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将视实际情节的严重性给予适当的法律制裁——包括拘留及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裁量规定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及到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编制、复制、发行、销售及散布淫秽制品的行为,应给予以下惩处措施:

首先,情节较轻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附加罚金;

其次,若情节较为严重,可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上但至多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要另加罚金;

至于最严重的情况下,则可能会面临十年乃至无期徒刑的惩罚与罚款或没收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所犯罪行并非如此明显、破坏性也非过分强大,例如只是为他人提供书号,以便其出版淫秽性质的书籍或杂志,那么按照以上对应条款进行处罚。

具体来说,将会被判决判处最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可能还需面临罚款或处罚金。

此外,在知晓他人将用于发布淫秽出版物时仍然选择提供此类书号的行为,同样将依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理。《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什么处分

向他人提供赌博场所无疑很可能涉嫌触及开设赌场罪。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律条款,对于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导目的,而进行此类行为的人,将遭受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及相应罚金的严厉惩罚;倘若情节更为严重者,将会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承担对应的罚金责任。至于具体的量刑范围与强度,将依据诸如场所规模大小、参与赌博人数、赌资金额大小、非法收益高低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和权衡。此外,若当事人存在从犯情节、自动投案自首行为、或具备定罪后具有立功表现等情况,则可能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然而,即使未能达到刑事犯罪的严格标准,仍有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例如拘留、罚款等。

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但未触犯刑法者,常遭受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处分。此行为违反治安规定,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公众生活。公安机关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施拘留、罚款等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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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6 11: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