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信用卡钱没还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信用卡钱没还法院怎么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确规定,若借款人未能按约偿还信用卡债务,并且债权人切实地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并取得胜诉判决后,借款人仍旧未履行其还款义务。 在此种状况下,债权人有权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若在执行过程中借款人并无充足的财产以归还债务,且同时符合上述法条中所规定的特定情形,例如:借款人确实由于生活窘迫而无法支付欠款,且无任何收入来源,亦因突发疾病等原因导致自身失去劳动力; 或者如借款人已不幸离世,遗留下来的遗产尚不足以抵消所负债务,同时并未指定有义务承担者。 那么,根据该法条第五项及第三项之规定,人民法院可能会裁定终止执行程序。 然而,这并不代表借款人将彻底摆脱还款责任。 实际上,倘若借款人拥有其他财产或未来可能获取的收入,债权人仍可通过其他方式寻求债权的实现,例如重新提起诉讼或者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欠信用卡钱发工资会不会直接扣除 信用卡拖欠款项之后,在大多数情形下,银行并不会从持卡人的工资账户中进行自动扣缴。但是,如果此种工资账户与所持有之信用卡能够达成扣划协议,那么持卡人的工资资金将可能会被用于偿还所欠债务。另一方面,若双方未能建立此类还款协议,则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工资账户被直接扣划以清偿相应欠款的现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当信用卡借款方未能妥善履行其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在赢得诉讼权利之后有权进一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然而,如果借款方在面临无充足财产以供执行以及符合特定条件(例如生活困顿、缺乏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不幸离世并且遗产规模较小)等状况下,法院仍然有可能决定暂停执行行动,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可以此理由免于承担所欠债务。事实上,债权人可以通过寻求新的诉讼途径或者采取其他合法手段继续进行债权追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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