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能不能保留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后能不能保留案底 作为一项刑法所设立的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仅仅为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初始阶段,而并非最后的惩罚裁决。若在这之后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法定程序中,被告方经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承受相应刑罚,那么案底便不可避免地产生; 然而,倘若最终确认其未曾触犯法律或即便涉及犯罪行为,但因其情节极为轻微,对社会危害甚微,因此法院判决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此则不会留下案底痕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取保候审系刑法中初期强制措施,非最终刑罚。后续侦查、起诉、审判中,若确认被告犯罪并应受罚,则案底形成;反之,若证实无罪或罪行极轻、危害微小,法院判决免刑,则不留案底记录。此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区分罪与非罪,维护个人清白。 二、取保候审后撤案的几率 对于此项工作的准确性,我们不能给出确切答复。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任何司法机构认定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便可批准为其办理这项措施。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本人已经涉及到潜在的法律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暂时不会撤销案件或停止诉讼程序,也不会给予无罪处理,而是等待最终的法律调查报告以查明真相。 如果事态严重,调查显示被告人的确触犯了法律,那么他将可能被依法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要报到吗 解除羁押的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仍需如期履行报备义务。在这段期间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擅自离开原居住地所位于的城市、县区范围;在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以及联络方式出现任何变动时,务必要在24小时之内向负责监管的机关汇报;对某种原因导致的突然传唤,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等。而负责监管的机关往往会要求被解除羁押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按照固定的时间表进行定期报到,旨在对其遵守各项规定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若在此期间有人违反了取保候审中的相关规定,那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被没收或者部分没收,同时根据不同的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写出深刻认识并表示悔过,或者要求其重新缴纳保证金、更换担保人,甚至是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来进行惩戒。 取保候审系刑法中初期强制措施,非最终刑罚。后续侦查、起诉、审判中,若确认被告犯罪并应受罚,则案底形成;反之,若证实无罪或罪行极轻、危害微小,法院判决免刑,则不留案底记录。此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区分罪与非罪,维护个人清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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