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成立但免除刑罚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开设赌场罪成立但免除刑罚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情节轻微且造成危害较小的开设赌场案件中,可能出现由法官裁定宽恕罪行并不施加刑罚的情况。 举例来说,当涉案者所开设的赌场运营时间短暂、规模较小、盈利微薄,并且其本人能够主动承认罪行、表达悔过之意,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工作时,便有可能获得这样的宽大处理。 此外,若该罪犯为初次触犯法律,并在被起诉之前,主动向执法机构交待了相关犯罪事实的话,那么司法部门也有可能会对其采取轻判或不予刑事判决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职业禁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开设赌场罪罚金数额计算是什么样的 罚款的起始额度分别设定为成年犯罪者承担一千元人民币的惩罚,而针对未成年罪犯则降低至五百元人民币。此外并没有明确规定罚款的最高限额。这意味着,该金额将由人民法院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视赌资、非法所得之多寡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因素)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在司法实践中,罚款的数额与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状况息息相关,涉案金额越高,罚款的金额亦相应越高,大致呈现出正比例关系。同时亦会参照被告人自愿认罪以及退还赃款等情节,可依法适当给予减轻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开设赌场罪群主怎么判的 开设赌场罪的相关量刑判定将依据犯罪事例情节的严重性进行裁定。针对涉及开设赌场罪的团体领导者而言,他们所面临的刑事判决往往需要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评估。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场所的设施规模、参加赌局的人数、所涉赌资金额、违法所得收益、团队领导者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是否曾因同类型罪行而产生过累犯情况等等。若事例情节较轻微且经过充分辩护,或许可以得到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同时还需附带罚金的附加处罚。然而,当行为人的罪责严重时,例如其所组织的赌博活动参与人数众多或是赌资积累数额巨大等情况出现之时,那么相应的惩罚将会是从五年以上至十年以内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搭配上罚金的处罚。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团队领导者所扮演的组织者与管理者角色,他们常常会被视为在犯罪活动中发挥了主导作用,相较于其他从犯,他们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仍然需要根据全案的证据材料和事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犯罪情节轻微且造成危害较小的开设赌场案件中,可能出现由法官裁定宽恕罪行并不施加刑罚的情况。举例来说,当涉案者所开设的赌场运营时间短暂、规模较小、盈利微薄,并且其本人能够主动承认罪行、表达悔过之意,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工作时,便有可能获得这样的宽大处理。此外,若该罪犯为初次触犯法律,并在被起诉之前,主动向执法机构交待了相关犯罪事实的话,那么司法部门也有可能会对其采取轻判或不予刑事判决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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