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继承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请注意,婚后一方父母若仅通过遗嘱明确指明财产归属一人,该财产将不视为共同财产。 否则,如未特别注明,这部分遗产将会被视为共有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十七条详细列出了在婚姻关系期间,夫妻可共享哪些类型的财产。 包括以下方面: -工资与奖金:这里指的是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以及其它各类福利及政策性收人; -生产经营收益:指的是婚姻关系期满后,一方或双方创业所获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指的是婚姻期间,夫妻任何一方获取的知识产权收入; -继承和赠与财产:这里的意思是,无论是夫妻关系期间继承的财产,还是接受赠与得到的财产,只要是这个期间内的,就是夫妻共有的财产,除非有特别例外规定。 虽然可能有些情况下,宠物们并不实际占有这个财产,但是只要是在这个期间内进行分配的,就应该认为是共有人共享的; -其它应为共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可以获取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后安置补偿金等等; -其他人生活费用:包括发至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生活费用。 如果发生在婚姻期间,这些费用也将由夫妻双方共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继承父母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承继父母遗产是否构成夫妻共有财产,需视情况而定。 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无论是夫妻双方相互承袭抑或是其中一方受赠来自第三方的遗产,这些财产皆属于夫妻共享的权益。 然而,若被继承人在遗嘱之中明确指明某一特定遗产仅归属于丈夫或者妻子单独所有,或者是赠予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将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授予仅限于夫或妻中的一方,那么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所承袭的遗产以及收到的赠与品就无法列入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范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继承父母遗产有时效吗 对于权利和义务关系较为复杂的继承行为,原则上并不存在时间限制。 然而,当涉及到继承权方面的纷争,尤其是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时,需要遵守一定的时效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继承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那一刻算起。 然而,如果继承行为已经发生了超过二十年,那么就不再允许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继承行为正式启动之后,在遗产得到妥善处置之前,如果继承人并未明确表达出放弃继承的意愿,则可以视作其默认接受继承。 此外,如果存在多位继承人,并且他们之间对于遗产的分配存在分歧,建议尽早进行沟通协商,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便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因长期纠纷而损害各方面的利益。 关于继承父母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婚后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中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否则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等,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继承父母遗产,在没有特别注明归一方所有的情况下,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这包括婚后继承的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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