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给别人担保需哪些手续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借钱给别人担保需哪些手续 机关法人通常禁止作为保证人,但特殊情况下,如获国务院批准,且涉及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再转贷,机关法人可作为保证人。这一规定确保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二、借钱给别人,没有借条,能要回来吗 老弟啊,我给你提个建议吧,你看这样行不行,你去法院起诉他们,起诉之前最好多搜集点证据哈。 怎么搜集呢?我来给你列举几个办法: 首先,你多发几条短信问问他什么时候还钱,如果他给了肯定的答复或者承认的话,那就赶紧把这些短信保存下来; 其次,你也可以试着给他打个电话,商量着说说这个事情,然后把通话过程中他说的所有话都录下来; 再者,如果当时借钱的时候有其他朋友在场的话,你也可以请他们出庭当个证人帮你证明下; 最后嘛,如果当初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收的这笔钱,那就把当时的转账记录给打印出来。 照我们这儿的规矩是“谁说话,谁举证”,所以现在你就得准备好这几种证据,到时候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用上的哦。 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呢?首先你要准备原告的身份信息,比如说你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有公司法人代表作为原告的就得提供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接着就是你要用来证明自己诉讼主张的证据啦,比如说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比如借条、欠条这样的)、收到货物的凭证、双方来往的信函等等。《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三、借钱给别人如何做担保 借贷行为中的担保措施多种多样,其中比较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保证担保,这是指由第三方充当保证人,向债权人郑重地作出承诺,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将会由保证人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具体的约定条款,保证又可以细分为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其次是抵押担保,这种担保方式中,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并不需要转移对财产的实际占有权,而是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物;抵押物通常为不动产,例如我们熟悉的房产等。再者就是质押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或者第三方会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物;比较常见的例子包括车辆质押、股权质押等等。在设定担保的过程中,务必要签署书面的担保合同,明确担保的范围、方式、期限等重要条款。与此同时,还需对抵押物或者质押物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并进行相关的登记手续,从而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除非是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情况。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公益为目的的,也不得为保证人。因此,如果借钱给别人,需要提供担保,那么担保人不能是机关法人,除非是上述特殊情况下经过国务院批准的转贷情况。同时,担保人也不能是非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除非它们的担保行为不是以公益为目的。在其他情况下,担保手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担保物权属证明、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证明等,具体手续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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