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办理好办不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怎么办理好办不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通常需要借助律师或法定代理人这两种途径,通过向负责案件的机构(公安或者检察院亦或是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加以实现。在申请的过程中,申请人必须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进行担保,确保他们不会选择规避相关部门的追查工作,并且愿意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对案件的审查和审判工作,同时也能承诺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以便配合调查。除此之外,交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个人担保作为保证措施也是被广泛接受的方式之一。 最后,关于是否能够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完全归属于负责该案件的机构,取决于其对整个案件的综合审查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能申请几次 对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次数方面,现行法律并无具体明文规定进行约束。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审理程序中的强制措施,适用于那些既未遭受逮捕,或是已被逮捕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罪行嫌疑人以及被告人。 为了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相关司法机构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并且还须附上一份承诺书,保证会随时接受传讯,不会擅自离开。 同时,相关机构也将暂时解除对他们的关押以等待后续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基于以下特定情况下,有权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若嫌疑犯可能会被判予管制、拘役或者会独立使用附加刑法者; 其次,如果判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然而采用取保候审并不足以产生社会危害者;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婴儿妇女,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非让其遭受拘禁; 最后,当羁押期即将届满,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需要采取取保候审者。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取保候审需要律师会见么 在取保候审期间,究竟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进行会见,具体还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本身的需求来定夺。 虽然说,并不是所有的取保候审事例都必须要有律师参与会见,但是,律师的介入往往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他们可以通过与当事人的交流,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最新状况以及事例的发展动态,从而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和指导,例如,向当事人明确告知其应当遵循的各项规定,协助其准备所需的相关文件等等。 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如果事例出现了新的情况或新的证据需要进行沟通,或者是当事人对于事例存在疑虑,需要得到心理上的支持以及法律层面的建议时,那么,律师的会见就显得尤为必要。 总而言之,是否需要进行律师会见,需要我们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以便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取保候审需通过律师或法定代理人向公安、检察院或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须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担保,确保配合调查,可交保证金或提供个人担保。最终是否准予取保候审,由案件机构综合审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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