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股东会坐牢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股东会坐牢吗 在正常情况之下,若公司破产无法履行债务,股东一般无需承受牢狱之灾。因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应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对于股东来说,他们仅需根据自身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权范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负责。 然而,当股东涉及下列情形时,便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追责:例如,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抽逃出资、以及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及股东的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从而严重侵害了公司债权人的权益等等。附带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制度,合法行使人权,不得滥用股东权力去伤害公司及其其它股东的利益; 同时也不能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若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带来损失,那么他们就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并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他们将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破产无力赔偿怎么办法律责任 当企业遭遇资不抵债、无力支付赔偿之困境之时,我们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定程序进行妥善处理。一般而言,企业在陷入破产境地之后,应依据合法途径通过破产清理程序,对公司所剩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用于清偿各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若在破产清理完毕之后,企业仍无法以其剩余产业全部或部分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则法律通常规定,对于未能获得偿付的部分债权人不得在法律层面再次要求该企业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三、公司破产无力支付工资怎么办 倘若面临因企业破产而无法按时支付员工薪资这一困境,员工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时员工应采取以下步骤:首要之务便是向企业破产能人申报债权,由该能人负责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与妥善管理,同时确保员工薪酬债权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享有优先优先受偿权。 其次,员工亦可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请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敦促企业尽早落实支付薪资事宜。除此之外,员工同样有权就保障双方权益事项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及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时,股东通常不担刑责,因公司独立承担债务。股东责任限于出资额。但出资不足、抽逃出资、滥用权利逃避债务等,将受法律追责。《公司法》禁止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及债权人利益,违规者须赔偿,并可能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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