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挪用资金罪需要什么手续 挪用资金罪的法律流程解析 1.提交书面举报材料,若由公司作为举报主体需加盖公章; 2.受害者与经办人员等与案件有关的人士真实且详细地阐述事件发生过程的书面阐述; 3.递交举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为实施违法行为而使用并遗留下来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性文件; 5.涉及到案件中的协议、抵押物以及支付等方面所采用的票据、支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者其他能证明事实真相的证据; 6.受害单位所损失物品的特性、照片(如有可能,可以提供类似物品的照片),同时也欢迎提供实物样本; 7.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8.其他能够提供的相关证明性文件; 9.本罪的起刑点为人民币20000元以上。《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追诉条件是哪些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所共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犯罪行为的判定标准显示,当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中的特定职员,借助于自身职权的优势,擅自将本单位的公款私自挪用给本人使用或是非法借贷给他人财产时,如果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均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并进行严肃追究:第一,上述职员挪用本单位公款的总额达到了相当数量,即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而且其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这些款项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整整三个月仍然没有归还给原属单位;第二,该职员挪用本单位公款的总额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此等钱款被其用于个人营利活动;第三,这类……很抱歉,无法继续为您优化原文。您可以点击“重试”按钮,或换一段原文再试一次。我会继续努力,为您提供更多帮助。《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怎么判 关于挪用资金罪之定罪量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数额较大者将被判处三年内有期徒刑或拘役。 具体而言,若该行为系为了个人享乐开支或者借贷予他人以获利,使用期限超过三个月且未能偿还,银行账户中的金额位于人民币十万元至一百八十万元之间,即可以此作为“数额较大”的判断依据。 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需全面考虑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归还状况、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 例如,若犯罪嫌疑人在挪用资金之后能够积极偿还并没有给社会带来明显损失,那么其最终面临的刑罚可能会相对减轻。 但是,如若导致了重大损失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那么其所面临的刑罚则可能会相应加重。 挪用资金罪的法律流程:提交加盖公章的举报材料,受害者与经办人员提供书面阐述,递交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提交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涉及案件的票据、支付单据等证据,提供受害单位损失物品的照片和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起刑点为人民币20000元以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