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7天取保候审需要担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37天取保候审需要担保吗 关于37天取保候审的担保问题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并不必然要求由他人进行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取保候审者可选择采用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来作为其保证方式。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申请人有权自主选择上述任一种担保方式。此外,证人需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首先,证人应与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关联性; 其次,证人应当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实际能力; 再次,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任何形式的限制; 最后,证人应有稳定的居所及可靠的经济来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是要用身份证吗 在遵循法定程序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被允许在此期间继续使用身份证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然而,如果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法规,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拘留,这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认可。 根据已经颁布并实施的相关规定,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只要被授予取保候审权,就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在未经有关执法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开其目前所居住的市或者县级区域; (2)对于自身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情况,都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向原执法机关进行报告,并且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37天取保候审什么时候放人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而嫌疑人能否于被提取保候审的第37日获得自由,则与诸多因素密切相关。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若公安机关对已拘留之嫌犯,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的,应在执行拘留期内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专业审查和批准申请。在某些特别情形下,申请审查期限可适度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至于流窜作案、频繁作案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申请审查的时限甚至可以扩展到三十天。待接到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文书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就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做出决定。通常而言,倘若第37日到来之际,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部门须于收到相关通知信息后,立即释放被关押人员,同时出具释放证明文件。然而,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实施逮捕,涉事嫌疑人将仍需继续被羁押等候处理。 实施取保候审时,不要求必须有他人担保。被取保候审者可选择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作为保证方式,申请人可自主选择。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与案件无关、具备履行保证义务能力、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有稳定居所及经济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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