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去向哪个部门申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去向哪个部门申请 取保候审手续应向何部门提出申请? 在申请与撤销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在此过程中,被依法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以及其合法委托代表人和直系血亲均有权利提出此类申请。此外,申请取保候审还应当遵循严格的书面形式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以后怎么办理 取保候审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尚未定罪或已有判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接下来,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并且明确告知是同意还是否决申请人的请求。 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他们必须当场亲自向当事人宣布该决定,并且要求当事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此项行为均由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 具体而言,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分别为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嫌疑人、被告人,亦或是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仅仅只需实行取保候审便能避免社会危害性发生的情况; 还有一种状况是,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严重疾病而且生活无法自理、处于孕期阶段的女性或者正在照顾新生儿的母亲等特定人员,这些人也仅需要实行取保候审就能够避开社会危险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去了检察院多久去法院 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随着事例进入了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对于这类事例,检察机关所需完成的审查起诉期限通常规定为一个月,而那些复杂且难度系数较高的事例,则可适度地将此期限延长至15天。待检察机关完成相应的审查程序并对需要进行刑事诉讼追究责任的事例提交给法院处理时,法院方面应当在收到该报告之日起的7日内予以受理。然而,具体到每一个事例的实际情况,其所耗费的时间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例的复杂性程度、证据材料是否充足以及是否需要进行补充侦查等等。若检察机关发现证据存在不足之处,他们有可能会将事例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这样一来,事例的审理周期便会相应地得到延长。因此,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精确的时间表,以明确从检察机关到法院的整个流程所需耗费的时间,这需要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在申请与撤销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在此过程中,被依法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以及其合法委托代表人和直系血亲均有权利提出此类申请。此外,申请取保候审还应当遵循严格的书面形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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