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首先,通过双方面对面充分讨论后达成一致决定进行解除; 其次,是劳动者可以选择的提前告知解除方式,例如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而在正式与用人单位建立雇佣关系后,则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再次,若真正确认了用人单位存在着不可容忍的错误行为,那么劳动者就可以选择立即解除与该公司的劳务关系,如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开展劳动保护工作,或者未能尽职尽责地全额付给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待遇等等; 然后,如果劳动者同样也出现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不当行为,那么用人单位也有权立即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 最后,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当公司面临诸如经营困难等重大客观经济原因时,也可能裁减部分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什么时候给 1.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而言,员工在辞去职务之际,工资、押金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款项都需要一并进行结算。这个过程中,企业不可以任何形式随意对这些款项予以扣留或减少。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当劳动关系双方经过合法途径解除了或终止了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时,雇主有义务在此刻就将所有的劳动者工资全部结清,不得拖延。遵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约之时或终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得更为具体:在员工正式离开公司,用人单位应该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书,并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其完成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障关系的转移手续。同时,员工也有义务按照双方曾经达成的契约,准时办理好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有必要向劳动者偿付经济补偿,那么就应该在工作交接完全完毕后才支付这笔款子。此外,用人单位对于之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要保管两年时间以供备查之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最高年限规定是多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原则上不可超过十二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若劳动者每月报酬高于用人单位所处的直辖市或设有区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依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进行计算,在此情形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上限仍为十二年。值得关注的是,若劳动者每月报酬并未超出上述标准,那么经济补偿金将不受十二年期限的局限性,应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每年一次,支付一个月薪酬的标准来执行向劳动者支付的义务。 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可解除,试用期提前三天,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有错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者违规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公司因客观经济原因可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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