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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有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一、债务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有哪些

作为债项质押人的义务担当前提,其法律担保范畴往往包含主债权以及相伴而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用以执行债权的各项费用。

这也就是说,若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并全额清偿其债务,质押人便须在担保责任范围内负担起对应的偿付责任。

例如,主债权便是债务人原先承诺负担的债务本金;

利息则是依据双方约定或是现行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利息费用;

违约金则是当债务人出现违约行为时,需向债权人支付的补偿性款项;

损害赔偿金则是由于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带来经济损失,理应得到的赔偿金额;

至于实现债权所需的费用,则涵盖了诉讼费、律师费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债务担保人的责任有效期多久

关于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期限问题,通常情况下我们适用6个月这个标准,然而,如果当事人(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另外订立了其他约定,那么就要依其约定执行。此外,对于以下两种情形分别予以说明:首先,若双方对此已经作出明确约定,那么作为债权人理应在指定时间段内向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否则将视为诉讼时效过期,在此情况下,担保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免责;其次,倘若并无明文规定担保期限,此类情形下,我们应该按照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始计算6个月之期,而一旦超出这半年期限,担保人即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获准免责。再者,若在协议或合同中有对担保期限作明确规定但却未指明具体结束日期,例如协议中明确规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效力截止于所有贷款全部还清为止”,这时,担保期限应该自最终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延续2年方能失效,且一旦超出此时限,担保人同样有权据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免责申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债务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作为一名有效的债务担保人,其必备的基本条件通常包括:首要因素,必须具有完整有效的法定民事行为能力,这种能力意味着他们可以自主地参与各类民事活动,并且对于自己的行为及其产生的结果有着深入的理解以及承担相应责任的能力;其次,担保人还应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及充足的偿债能力,这是为了确保在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义务之时,担保人能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再次,担保人必须清楚了解担保所涉及的法律后果与责任,并自愿表达出愿意提供担保的意愿,同时保证此种意愿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外,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也会对某些担保行为提出特殊的资格要求,如从事特定行业或业务的主体在担任担保人时,就必须满足这些规定。总而言之,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担保人,必须审慎评估自身的能力和可能面临的风险。

债项质押人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执行费用。若债务人不履约,质押人在责任范围内偿付。如主债权是债务本金,还有约定或法定利息、违约补偿、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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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15: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