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派出所怎么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司法鉴定 |
解答 |
一、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派出所怎么做 在受害者伤势的鉴定结果公布之后,相关部门将依据该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倘若受害者的伤势较轻微,派出所有可能对加害方实施治安处罚,例如给予警告、处以罚款或执行行政拘留等。然而,若受害者的伤势达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程度,那么这便可能构成刑事案件,警方将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诸如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随后展开深入调查,搜集证据,并做好准备工作,以便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到法院起诉 关于伤残鉴定结果公布之后,向法院发起诉讼的具体时限,法律并未进行明确规定。然而,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建议您尽早着手准备相关诉讼资料,以免因为证据的缺失以及其他可能对案件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而错失维权机会。在实践中,一般要求在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的三年之内提出诉讼请求。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伤情鉴定结果多久出来 因案件纷繁复杂性与鉴定机构工作效率差异等多重因素影响,致伤情鉴定结果的签发时间呈现较大的异质性。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接受鉴定委托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意见书。然而,若涉及到较为复杂或疑难的伤情问题,公安机关则需在接收到鉴定委托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方能完成并出具鉴定意见书。此外,如有必要进行补充鉴定,相关部门也应在补充检验和鉴定工作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派出所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果伤情较轻,可能会对加害方进行治安处罚,比如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如果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就可能构成刑事案件,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然后进一步侦查案件,收集证据,准备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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