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欠债,股东偿还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破产欠债,股东偿还吗 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公司宣布破产后所累积的负债问题,股东是否有必要承担其偿还责任,这取决于诸多复杂多变的影响因素。若股东已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全部出资义务,且无任何滥用股权、规避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当公司面临破产困境时,他们通常可以免于使用个人资产来为公司的债务买单。 然而,如若股东未能全额缴纳出资款,抑或存在抽逃资金、与公司法人资格混同等不当行为,则他们很可能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二、公司破产欠的债务如何处理 首先,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之后,将诞生一个专责工作组负责对公司所背负的债务进行全面且详尽的梳理。 其次,在完成对公司全部资产与债务的整理工作之后,便将正式启动资产出售以及资金回收等关键环节。 最后,我们将依据实际回收的资金额度按照预先制订的比例向相关债权人支付应得款项,进而圆满实现债务的清算过程。《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破产欠的钱就不用还了吗 当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时,其所背负的债务是否必须进行清偿,这需视具体状况而决定。在此期间,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将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清算,所有的盈余皆会被用来偿还相应的债务。若企业的可支配财产得以完全兑现所有的债务,则债权人可实现其全数债权回收的权益。然而,倘若企业的剩余资产无法完全实现全部债务的偿还,那债权人便有可能仅能收回部分债务,甚至可能面临没有任何回报的处境。然而,值得我们留意的是,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他们只需根据自身缴纳的注册资本(或股本)按比例负担起有限范围的债权人责任。除此之外,破产清算的整个流程也涵盖了众多法律程序以及相关法规与条例,显得尤为繁复。 公司破产后,股东是否担责偿还债务,取决于多因素。合法出资且无违法行为的股东,一般无需以个人资产偿债。但出资不足、抽逃资金或与公司混同等不当行为者,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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