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交通肇事罪原告为谁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原告为谁 肇事罪的原告人何以定位 关于涉及到受害者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的身份通常为受害者的家属。在赔偿款项方面,主要涵盖了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用更广泛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死亡赔偿金及其他剩余的丧葬费用以及车辆财产损失等等,都具备显著的遗产性质特征。 因此,在对这些财物进行分割之前,按照法律程序应先由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共同享有所有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构成交通肇事罪既遂怎么量刑呢 对于交通肇事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明确指出: 1、若行为人犯下这一罪行,其将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如果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肇事后逃逸且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所面临的惩罚将提高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档次; 而在此之外,如果行为人在逃跑过程中致使他人死亡的话,则将被判处在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当行为人在道路或公共区域驾驶机动车辆时,如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将会受到拘留以及罚金的相应处罚: (1)追逐竞驶的行为表现严重,情节恶劣;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3)严重超员载客或者超出规定速度行驶,从事校车业务和客运服务; (4)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 3、无论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还是非交通运输工作的人群,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程序中的重大规定,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均需在确定事故责任的基础之上,依据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的明文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4、交通肇事必须满足下列几种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才会被判决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1)仅导致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若造成三人以上死亡,则要负事故同等责任; (3)即使造成了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也需要负起全责或者主要责任,并且无力承担赔偿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 5、若交通肇事涉及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便可被视为达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程度,进而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两名以上的人员死亡,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总计死亡人数达到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的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无法赔偿的金额高达六十万元以上。《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构成交通肇事罪无力偿还怎么办 关于交通肇事罪事件之中,如遇无法承担民事赔偿之责时,潜在的法律后果不容忽视。首先,面临被害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法庭强制执行请求之可能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强制执行可能涉及收缴您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余额、房地产、机动车辆等等。倘若短期之内确实无现有资产可供执行,法庭可以做出中止执行之决定,然而一旦您手头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之时,将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在此过程中,良好的沟通和积极的态度至关重要。建议您尽可能地与被害人或其家属进行协商,共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以期获得他们的理解和宽容,这对于刑事审判中的量刑结果可能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正面影响。总而言之,即使目前您可能无力承担赔偿责任,也不能选择逃避责任,而应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努力改善个人财务状况,以便更好地履行赔偿义务。 在受害者死亡的机动车责任纠纷中,原告通常为受害者家属。赔偿款项包括医疗、误工、护理、死亡赔偿、丧葬、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等具备遗产性质,应先由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共同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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