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顺序和遗嘱有关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继承权顺序和遗嘱有关系吗 继承权序列与遗属具有紧密关联性。遗属乃为被继承人依据自身意愿对财产实行分配之法律行为。若具备合法且有效性之遗属,遗属继承应当优先于法定继承执行。在此种情况下,被继承人得以设定继承人和继承比例,而无须受到法定继承序列之限制。然而,如若缺乏遗属或者遗属部分无效时,则需按照法定继承序列予以传承。在法定继承方面,其第一顺位为配偶,其次为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位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承权顺序配偶和子女的顺序断绝关系吗 在遗产继承的顺位中,配偶与子女之间并无任何断绝亲情之说。在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的情形之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配偶以及子女皆属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将以同等之地位共享对遗产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权顺序孙子孙女能继承吗 通常情况下,孙子孙女并无权利依照法定继承顺序,获得祖父母财产的继承权。然而,在特别情形下,例如当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离世之时,孙子孙女便有机会代替他们的父辈或母辈来继承属于他们的那份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权顺序和遗嘱有密切关系。遗嘱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财产进行分配的法律行为。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遗嘱中,被继承人可以指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但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部分,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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