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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经营罪是哪类犯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一、非法经营罪是哪类犯罪

非法经营罪被归类于扰乱市场秩序罪这一类别之下。

其所涉及的范围包括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而擅自经营专属、独家物品或是其他受限购买物件;

未经授权购买、出售进出口许可证及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从而对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干扰和破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是否有未遂的情况

因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进行的非法经营行为,无论是否达到了既定目的或成效,都不能被认定为未遂犯罪。该种行为被视为非法经营罪的主要特征,只要在实际生产和一系列流通环节中完成了任何一项活动,即可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衡量非法经营行为是否构成既罪时,需要以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为基础,而经营行为是一个复杂且多面的过程,其中包含生产和其随后的收购、储存、运输、包装、批发以及零售等多个环节。因此,只要某项经营活动被付诸实践,即使其他活动尚未执行完成,也可被认定为本罪成立。

在非法经营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能够主动放弃犯罪行为并使其终止,虽然可能会得到减轻法律处罚甚至免于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可逃脱法律制裁。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明确指出,对于中止犯,如未导致任何损害则不予以惩罚;而若是对社会造成了任何影响,则必须受到适当的减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非法经营罪公务员怎么判

对非法经营罪的量刑问题,需全方位考量经营金额、违法所得、以及所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当身为公职人员的犯罪嫌疑人成为犯罪主体时,在定罪量刑环节并不会因其公务员身份而获得特殊对待。通常而言,情节恶劣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不等的罚金;若情节特别严峻,则可能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附加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然而在具体事例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该公务员采取的特定非法经营措施及其表现出来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法律规定的减轻或从轻处罚情节,最终量定适当的刑期。值得注意的是,公务员身份在某些情况下极有可能引发其在接受刑事制裁之际,肩负起行政处分的责任。

非法经营罪被归类于扰乱市场秩序罪这一类别之下。其所涉及的范围包括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而擅自经营专属、独家物品或是其他受限购买物件;未经授权购买、出售进出口许可证及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从而对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干扰和破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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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22: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