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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是怎么通知犯罪嫌疑人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是怎么通知犯罪嫌疑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时,必须将此决定在二十四个小时内以正式文书形式,即《拘留通知书》,向当事人及其家属或所属单位进行传送。

但是,如遇特殊情况,例如难以通知到对方或者该犯罪行为涉及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公安机关可以出于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的考虑,暂缓或不进行通知。

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会通过其他方式,如口头传达等方式,尽可能地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当事人的家属或所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刑事拘留后,须在24小时内以《拘留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及其家属或单位。特殊情况下,为侦查需要,可暂缓或不予通知,但会通过其他方式告知相关人员。

二、刑事拘留三天可以放出来吗

在通常情况下,撤销或释放罪犯并非易事。

唯有当此人不再符合拘留与逮捕的法定条件,抑或是提出了取保候审的申请时,才有可能得到实现。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针对限定范围内存在以下具体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罪名指控者,司法过程中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可能被宣告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侵犯社会风险性较低;

(三)如患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身怀有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实施取保候审对于社会安全并无太大威胁;

(四)羁押期已满,但是相关案件尚有余案未决,仍需进行取保候审以完成后续解决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三天怎么延长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刑事拘留,其延长需遵循合法性的要求。一般而言,当出现特定状况时,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相应延长一至四天。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天。在决定延长刑事拘留期限之前,公安机关应在原拘留期限届满前,向检察院提交延长拘留期限的申请,同时附上相关事例的详细资料。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将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做出是否批准延长的决定。值得强调的是,刑事拘留的延长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且需要有充足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作为支撑。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刑事拘留后,须在24小时内以《拘留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及其家属或单位。特殊情况下,为侦查需要,可暂缓或不予通知,但会通过其他方式告知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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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3:39:55